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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何获得发票
仪表堂网站所售商品都是正品行货,均自带中文机打的“商品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含配送费金额,另有说明的除外。
1.如何获得普通纸质发票:下单时选择“普通发票(纸质)”自助开取,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一个包裹对应一张发票,不同的物流中心发出的包裹开具不同的发票,发票会随每次包裹一同发出。
2.如何获得普通电子发票:下单时选择“普通发票(电子)”自助开取,订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开具,用户可登陆仪表堂个人账户,在订单详情页-付款信息页面下载。电子发票是税务局认可的有效收付款凭证,具有售后维权的法律效力,暂不能用于单位报销使用。个人用户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后无法换取个人抬头的普通纸质发票。
3.如何获得增值税发票:下单时选择“增值税发票 ”自助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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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发票信息
1.“订单确认”页面点击发票信息旁边的“修改”,可以修改发票类型(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个人、公司),发票内容【明细、办公用品(附购物清单)、电脑配件、耗材】,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
2.如果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
—发票抬头可选择填写个人或公司名称;
—发票内容可以据实选择商品明细、办公用品(附购物清单)、电脑配件及耗材等,数码类、手机及配件、笔记本、台式机、家电类商品建议开具明细发票,便于保修。
3.如果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在下单时需录入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信息:
—单位名称(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是您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位,请仔细核对后输入);
—注册地址(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注意:
仪表堂根据您输入的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影响认证抵扣,仪表堂不会受理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请务必认真校对所填开票信息;
发票收件人电话请尽量填写可以联系到您的手机号码,避免使用公司号码,以免影响您收票的时效性;
您提供的增票资质信息可以在 “我的仪表堂-账户中心-账户信息-增票资质”下查询获取;
请注意,一个仪表堂账号只能关联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只能选择商品明细。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请务必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我司将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因填写失误造成发票开具错误,将会导致贵公司不能及时入账抵扣,带来税金损失。
4.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地址:
您所填写的增票邮寄地址将绑定到您的账号,该账号订单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将邮寄到该地址。
如果该地址变更,所有待邮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邮寄到更新后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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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开发票的注意事项
1.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实际支付金额。
2.为了享受厂商提供的质保服务,请您将商品发票开具为明细。如果您购买的是数码类、手机及配件、笔记本、台式机、家电类商品,为了保证您能充分享受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需根据发票确认您的购买日期),不管您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商家都将随单为您开具,发票内容默认为您订购的商品全称,提交订单时可修改发票内容。
3.不同物流中心开具的发票无法合并。
4.使用优惠券(京券和东券)、礼品卡支付的金额不开具发票;京豆换购商品不提供发票;使用手机红包支付的金额不能开具发票。
5.一个订单对应一张发票。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因此,您采购上述产品的订单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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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换发票
您在收到发票后如果发现因商家原因所致票据抬头、内容错误,请在自开票日期起60日内可联系客服人员为您安排办理换发票事宜。
发票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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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具增票需要哪些条件呢?
若您首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填写资质信息后选择上传资质证件扫描件。我们收到您的开票资料后,会尽快审核。 -
2)客户提供资质中若无一般纳税人证书或一般纳税人证明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若顾客无法提供一般纳税人证书,请您提供以下其一:
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国税局颁发的相关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
④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件;
⑤有效期内的一般纳税人年检通知书复印件。
若一般纳税人证明超过有效期,请提供以上5种类型中未超过有效期的任一材料代替,如上海、浙江、四川、广东、深圳、天津、新疆、山东等地区用户以上五种类型证件都提供不了,请登录各地区的国税网查询,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并将此资格截图打印后加盖公司的公章,代替一般纳税人证书上传。 -
3)因证件无公章被驳回怎么办?
请您补发加盖公章的证件副本,补发流程可至“我的订单-我的仪表堂-账户信息-增票资质”温馨提醒中查看。 -
4)增值税发票在什么时间为我开具?
增值税发票会在订单完成后5-7个工作日为您开具,若您在超过15工作日仍未收到发票,请与仪表堂客服联系。 -
5)请问我购买的商品发票由谁来开具?
一般情况下,仪表堂配送的商品由仪表堂提供发票;第三方配送的商品由商家开具并邮寄发票。 -
6)系统自动拆分订单时会开具几张发票呢?
一般每张子订单开一张发票;订单拆分后,发票也会相应拆分开具。 -
7)我的增票资质信息填写错误了怎么办?
①若您需要将已存在的增票资质信息全部变更,您可以点击“我的订单->我的仪表堂->账户中心->账户信息->增票资质”,点击“删除”按钮,然后重新填写新的资质信息,并上传新的资质证件扫描件,收到您的开票资料后,我们将会尽快安排给予审核。或您可以拨打客服电话给予删除处理; -
②若您只是变更部分信息,其中涉及公司名称,可以直接点击“修改”,修改后请同步上传两个证件扫描件;若涉及注册地址、注册电话、开户行信息变更,点击”修改“,然后上传对应的证件扫描件。若修改纳税人识别号,需删除原资质,重新填写新资质信息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③若增票资质未审核通过,请在“我的订单->我的仪表堂->账户中心->账户信息->增票资质”删除资质后重新填写增票资质信息并上传有效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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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顾客如何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审核状态及各状态代表的含义?
您可以点击“我的订单---我的仪表堂---账户中心---账户信息---增票资质”查询您的资质状态:
已验证:表示您的资质已经通过审核,可以正常为您开具发票,若7-15个工作日您尚未收到发票,请您咨询仪表堂客服;
已驳回:表示您的资质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注“您可以了解被驳回的具体理由,您可以根据驳回理由重新补发相关证件;
未验证:若证件扫描发送1个工作日后仍是“未验证”,表示我们尚未收到您的资质证件,请您上传证件扫描件;若您发现资质信息有误,在此状态下可以给予修改;
已修改待审核:表示您的原始资质已经通过审核,但有部分资质信息需要变更,您可以在前端直接进行修改并提交相应的证件扫描件。
电子发票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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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仪表堂开具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用户维权、保修的有效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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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保电子发票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颁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8号)、《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18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3年第6号文);成都事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4年第5号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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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在仪表堂购买哪些品类商品可以开电子发票?
华北区域:个人用户购买仪表堂自营商品,且收货地址选择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系统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内容默认为明细,用户可通过选择开具纸质普通发票。
华东区域:个人用户购买仪表堂自营商品,且收货地址选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系统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内容默认为明细,用户可通过选择开具纸质普通发票。
西南区域:个人用户购买仪表堂自营商品,且收货地址选择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系统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内容默认为明细,用户可通过选择开具纸质普通发票。
华南区域:个人用户购买仪表堂自营商品,且收货地址选择广东省、海南省、广西省、福建省,系统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内容默认为明细,用户可通过选择开具纸质普通发票。
华中区域:个人用户购买仪表堂自营非图书商品,且收货地址选择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和河南省,用户可通过选择开具电子发票。 -
4)用户如何选择开具电子发票?
在提交订单页,可以选择电子发票选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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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顾客如何判断所在区域是否可以选择电子发票?
根据用户填写的收货地址判定,华北区域订单收货地址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系统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华东区域收货地址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系统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西南区域收货地址为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系统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华南区域收货地址为广东省、海南省、广西省、福建省,系统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华中区域收货地址为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和河南省,系统可选择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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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子发票开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顾客下单后,什么时间能获得电子发票?
货到付款的订单用户确认收到商品,付款完成,我司财务对账后开具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完成后的48小时内。在线支付的订单在用户确认收货,订单完成后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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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子发票通过什么方式发到顾客手中?
订单完成后,用户可登陆仪表堂个人账户,在订单详情页,“付款信息”页面下载PDF格式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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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位购买可以开电子发票吗?
电子发票项目分阶段实施,单位/公司用户尚无法选择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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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仪表堂买了东西开了电子发票是否可以用于报销?
目前电子发票只为个人顾客开具,不能用于单位报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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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如果选择了电子发票,后来又想要纸质的发票怎么办?
电子发票与纸质普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是售后维修、用户维权的有效凭据,个人用户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后无法换取个人抬头的纸质普票,请谨慎选择发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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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遇到质量问题,电子发票是否能作为维权的依据?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8号)、《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18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3年第6号文);成都事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4年第5号文),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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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如何办理退换货流程?
和原有退换货流程一样 ,唯一区别是选择了电子发票的用户在办理退换货时无需用户退回电子发票,我司直接按电子发票冲红(原电子发票显示无效)处理。如用户换新或退货后重新购买,我司会为您重新开具一张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显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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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选择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申请部分退货,发票如何处理?
开具电子发票的订单申请部分退货,原电子发票会通过系统自动冲红(原电子发票显示无效),并对未发生退货的商品重新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如整单退货,则我司将原电子发票做冲红处理(原电子发票显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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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顾客在下单时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后,在未开具前,如顾客想修改发票开具的形式,是否可以?
不可以。因为电子发票是系统自动发送,一旦提交申请,无法修改,所以请您下单时谨慎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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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电子发票如何查看证书?
请见专项说明《Adobe中发票印章签名有效性解决办法》,如仍无法解决,建议您使用 Adobe Reader 10.0 以上版本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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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电子发票如何验证?
电子发票下载成功后,客户可凭借电子发票上所标示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防伪码在仪表堂进行验证,也可通过国税局授权的发票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国家税局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链接 //www.bjtax.gov.cn/bjsat/search/search.html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链接 //dzfp.tax.sh.gov.cn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链接//221.237.154.235:8000/taxservice/
仪表堂电子发票查询链接 //help.jd.com/user/issue/184-982.html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链接 //www.12366.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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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电子发票可以用于商品维修吗?
可以。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8号)和《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18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3年第6号文);成都事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2014年第5号文),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作为售后、维权凭据。用户可直接向维修站点和厂家提供电子发票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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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选择电子发票时页面上的手机号码和邮箱是必填的吗?
手机号码是必填项,税务局规定手机号码作为电子发票必填内容,方便用户在税务局指定的发票服务平台通过手机号码查询电子发票信息或接收税务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送的电子发票开具的短信通知,因此需填写真实正确信息。邮箱为非必填项,但建议用户填写,方便用户通过邮箱收取电子发票通知。